1949年5月6日,兰溪解放,成立兰溪县民主政府,下设文教科。同年7月,改称兰溪县人民政府文教科。1955年10月,改称兰溪县人民委员会文教科。1956年1月,文教科配2名科长,第一科长负责教育工作,第二科长负责文化工作。同年11月,文教科改称文教局,局内设文化股,配1名办事员,处理文化日常事务工作。
1957年7月23日,教育与文化分设,成立县人民委员会文化科,配1名副科长,与教育局合署办公。 1958年5月14日,并入文教局。1966年5月,“文化大革命”开始,县人民委员会所属工作机构,陷于瘫痪。1967年12月,兰溪县革命委员会成立,行使政府工作职能。1968年6月,建立县文教系统革命委员会。同年12月11日,撤销县文教系统革命委员会,设立县革命委员会政治工作组,下设宣传办公室,负责文化宣传工作。1973年8月11日,恢复文教局。1979年3月,设县文化局。1980年9月,重建县人民政府。1985年5月15日,经国务院批准撤销兰溪县,设立兰溪市,7月改称兰溪市文化局。1993年3月,市级机关机构改革,文化局与广播电视局合并,初设临时工作委员会维持正常工作。5月,成立兰溪市文化广播电视局,由1名副局长分管文化工作,局下设办公室、宣传科、文化科、技术科,各科配科长或副科长1名。局办公地点在大云山广播电视办公楼。1996年5月20日,文化局与广播电视局分设,恢复市文化局。设局长1人,副局长2人,内设办公室、社会文化科。1997年2月25日,市委发文(兰委[1997]14号文件)批复,市文化局内设办公室、社会文化科、文物科,配领导职数2名,科室领导3名,核定行政编制8名。局办公地点在城南保安埠21号(婺江路83号)。
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