宋崇宁间(1102~1106),设儒学于城东大成殿(孔庙),内设教谕、训导各一。元升县为州,立州学,设学正、学录各一。明朝,县署设吏、户、礼、兵、刑、工六房,礼房专司教育、文化、礼俗之事。清承明制。
光绪三十三年(1906)诏废科举。次年,设立县劝学所,所址设县学西庑三间,首任所长蒋倬章,为兰溪县教育行政机构之始。民国元年(1912)废劝学所,县公署设教育科,首任科长孙岂镐。民国2年(1913)5月,教育科改称第三科。民国6年12月,复劝学所,内设劝学员2人,演讲员2人(兼),视学1人。县公署内仍保留教育科。但教育行政事务则由劝学所主理。先后任所长者,为蒋俶、汪葆元、胡时铎、唐溢声等人。民国13年(1924)4月,改劝学所为教育局,局长主管全县教育行政工作。局下设立董事会,负责对教育工作的审议,教育资产的管理,局长唐溢声提倡新风俗,推广新文化。民国19年(1930)教育局改革文化事业机构,将通俗图书馆,通俗讲演所、公共体育场,合并后成立兰溪县立民众教育馆,开创由官方设立的文化事业机构。民国21年(1934)9月,县教育局确定为地方教育行政的独立机关,内分设3课,第一课专司社会文化教育。民国22年至26年(1933~1937),为兰溪实验县时期,县长胡次威改革现行县机关体制,撤销教育局,设立教育科、推行“政教合一”、“政社合一”、开创了社会文化工作的新局面。县立民众教育馆从县城面向到区乡,在三个自治实验区设立民众教育分馆,普遍推行乡村民众学校,社会文化经费比民国20年增加近一倍。县长、科长亲自参加演讲团,在民众中发表演讲。民国26年(1937)4月15日,撤销实验县,恢复普通县,仍称教育局。民国32年(1943),兰城被日寇占领,县政府迁移到汪山(今建德市管辖),教育、建设两科合并,改称第三科。县立民众教育馆为适应战时文化工作的需要,改设巡回施教团,在国占区开展文化宣传。民国33年(1944)2月,重分教育,建设两科,教育科长邵英麟。民国34年(1945)9月,抗日战争胜利,县城光复,教育科随县政府回迁县城。1949年5月,兰溪解放,民主县政府接管了旧政权全部机构。
|